一、招考崗位、人數及條件
注: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類專業,根據省公務員局2011年公布的《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試行)》規定執行。
二、待遇與權利義務
按照福建省機關工勤人員相應崗位的待遇規定執行;錄用過程中和錄用后的權利義務要求按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招考程序
(一)發布招考信息: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網(http://www.fjmzzj.gov.cn);福建人事人才網(http://www.fjrs.gov.cn/)。
(二)實行網上報名。報考考生請填寫《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招收工勤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發送到郵箱[email protected]。報名時間:2011年7月20 日— 8月5日。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人事處聯系電話:0591-87668735、87668731。
(三)資格審查及準考證發放。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人事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于2011年8月10日對符合報考資格的考生發給《準考證》。
(四)筆試和面試。筆試內容為與招聘崗位相關的知識。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面試各占50%。應考人數與招考人數達到5:1以上的,組織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否則取消招考。筆試成績前3名為面試人選。筆試時間、地點于8月10 日在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網公布。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確定錄用人選。筆試、面試綜合成績第1名考生為體檢人選,體檢合格者,由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在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網、福建人事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錄用候選資格的,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本次公開招考工勤人員的工作由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人事處統一組織和解釋,監督工作由駐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監察室負責(電話:0591-87668751)。
福建省民族與宗教事務廳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