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外事制證中心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福建省外事制證中心是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下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現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30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四)身體健康(按公務員體檢現行標準執行),具備應聘崗位的任職要求,服從分配。 二、招聘崗位、人數和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公開招聘信息
在以下網站向社會公布招聘方案:福建人事人才網(網址:www.fjrs.gov.cn)、福建人民政府外事辦辦公室網站(網址:www.fjfao.gov.cn)。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1年7月25日至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可采用現場報名、電子郵件或信函等報名方式。(1)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需填寫《福建省外事制證中心應聘人員報名考試登記表》(另將電子版發至省外辦人秘處郵箱[email protected])并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及個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到福州市華林路9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人事秘書處報名;(2)電子郵件報名:報考人員從發布網站下載并填妥《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并發送相關報考材料jpg格式掃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2寸照片;(3)信函報名:報考人員填妥《報名表》,連同上述報考材料通過郵政快件(EMS)于報名截止前寄達。
2.通過電子郵件或信函報名方式的報考人員在筆試前一天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人事秘書處交驗以上報考材料原件,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3.上述證件原件審核后歸還。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應聘資格。
4.省外辦人事秘書處對報名者的條件進行登記、匯總及資格審查,經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另行通知考試。
(三)考試考核辦法
1.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如未達人數,在報經省公務員局批準后按實際人數開考。
2.考試分專業科目考試和面試。
(1)考試總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
其中,法語、馬來語翻譯崗位專業科目考試分為筆試、口試和聽力三個科目,每科實行百分制,筆試、口試和聽力三科目成績合并計算成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科目成績計算公式為:專業科目考試成績=筆試成績×50%+(口試成績+聽力成績)×50%。
(2)根據專業科目考試成績,法語、馬來語翻譯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5的比例;其余崗位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成績100分。
3.省外辦負責對入闈人員的面試工作。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省外辦紀檢組、監察室對招聘過程予以全程監督。
4.根據招考人數按1∶1的比例,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綜合成績合格線為70分。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如有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情況,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5.省外辦人事秘書處組成考察小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和結論。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6.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6月30日。
7.筆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辦理聘用手續
1.擬聘人選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省外辦網站進行不少于7個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根據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合同,并辦理聘用核準手續。
五、聘用人員相關待遇
進入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福建省規定的事業單位人員相應的工資、醫療、保險等待遇。
六、未盡事宜,由省外辦人事秘書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華林路97號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人事秘書處
郵 編:350003
聯系電話:0591-87275161 87850168
聯系人: 吳馨 倪玲
附件: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
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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