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校辦學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誠聘編外教職工多名。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13個,具體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此次招聘的是學校編外教職工。獲聘人員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應屆高校畢業生見習期為一年。見習期滿考核合格,經雙方協商,可續聘。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正派,有團隊協作精神。
(3)專業基礎理論扎實。
(4)身體健康,符合體檢要求。
(5)招聘年齡要求見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招聘年齡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的報名截止日。
(6)無違紀違法記錄。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報名時間:從2011年5月30日起到2011年6月7日17:00止,報名須注明所應聘的崗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方法:采用電子郵件、現場報名、郵寄等方式(最好使用電子郵件方式)。有意應聘者,可登陸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下載并填寫《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編外專職人員公開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編外專職人員公開招聘信息采集表》(見附件3),發送兩表到gdqyzhaopin@163.com郵箱(郵件主題應注明應聘人姓名+應聘崗位信息);郵寄地址:“廣州市海珠區新港西路152號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郵編:510300”,并在信封上標明“應聘人姓名,應聘崗位”等字樣。
(二)公布應試人員名單
根據實際報名人數,由學校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根據崗位條件及應聘人員具體情況,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人選進入考試。
2011年6月14日在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參加考試人員名單,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應試人選應在筆試前1天(2011年6月17日上午8:30—12:00)到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準考證。對于復審過程中發現報名材料有不實情況的,經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確認后,將取消其考試資格。不參加資格復審者不得參加考試。復審提交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及復印件;
(2)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國外學歷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學歷認證證明。
(3)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張;
(4)《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編外教職工公開招聘報名表》原件1份。
(四)考試
1.考試采取筆試、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內容包括思想道德素養、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2.筆試
(1)筆試定于2011年6月18日上午進行。具體的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思想道德修養及與所報崗位相關知識。考生憑有效準考證和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開始30分鐘后未能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視為放棄考試。
(2)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環節的人選將于2011年6月24日在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開招聘頁面公布,有關考生可登陸網站查分。對筆試分數有異議的考生可在2011年6月29日前在辦公時間內到學校人事處提交查分申請。
(3)根據筆試成績排名,70分以上為合格,在成績合格人選中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參加面試(專業技能測試)的人選。
3.面試(專業技能測試)
(1)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定于2011年7月2日上午開始。面試的時間、地點會以短信或電話形式通知(請考生務必在面試前幾天保持手機暢通)。
(2)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評審小組在考生試講、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計分數,并向考生宣布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以各面試(專業技能測試)評委分數之和除以評委人數得出的平均分為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總分70分以上為合格。
4.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考試總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在考試總成績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五)體檢
體檢程序及標準均遵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在合格人員中遞補。
(六)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四、需說明的問題
1.招聘工作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所簽聘用合同無效,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網址:http://www.gdqy.edu.cn;
招聘工作咨詢辦公電話:020-61230818;
聯系人:陳老師;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61230812(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監察室)。
五、本公告由廣東輕工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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