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是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用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工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招聘崗位和要求
本次共招聘1人,具體崗位情況和要求見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執行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意識;
(3)身體健康,能勝任應聘崗位的工作;
(4)專業基礎扎實,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者技能條件;
(5)招聘對象主要面向東莞戶籍人員,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6)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
2、報名方法:采用現場報名方式。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黑鋼筆填寫或打印)一份,并附上個人簡歷。應聘人員須親自報名,不接受委托報名。
3、報名者須提交如下資料:
⑴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⑵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⑶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⑷計劃生育證明;
⑸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
4、報名時間:2011年6月15 日至17日。
5、報名地址: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東莞市鴻福路99號市
行政辦事中心主樓七樓)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時間:2011年6月18日至20 日。
根據招聘條件,由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報考資格審核,并向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現場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
1、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 生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為2小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按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之比為1:3的比例進入面試,不足1:3 的,不予開考。筆試成績及面試名單將于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和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網站進行公示。
2、面試
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內容包括儀器操作、盲樣考核及綜合分析,主要測試面試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場應變、綜合分析和儀器操作等能力,成績當場宣布。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果考試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分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四)體檢
已確定的擬聘人選在指定時間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考察。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同時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局政務信息網、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網站和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網站公示。
如因體檢或其他原因導致擬聘職位出現空缺的,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第二十七條執行。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東莞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將公布名單,并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聘用。
五、有關問題說明
(一)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需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合同無效。
咨詢電話:0769-22832711,22832712,
聯系人:祁生、鐘生
附件:
東莞市海洋與漁業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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