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根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事業(yè)單位人事聘用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及《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和單位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用人單位情況簡介
廣東省技術推廣站成立于1973年,是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直屬正處級事業(yè)單位。2001年和2002年 分別增掛廣東省技術創(chuàng)新服務中心、廣東省中小企業(yè)服務中心牌子,主要職能是在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和省中小企業(yè)局的領導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yè)服務體系,為 中小企業(yè)提供創(chuàng)業(yè)輔導、信息咨詢、市場營銷、籌資融資、貸款擔保、產權交易、技術支持、人才引進、人員培訓、對外合作、展覽展銷和法律咨詢等服務。
二、招聘人數
為增強服務實力,提高服務水平,推廣站本著“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yōu)錄用”的原則,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3名,分別為財務1名,辦公室1名,融資擔保科1名。
三、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和資格條件、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一)招聘崗位名稱、崗位職責
1.廣東省技術推廣站財務人員1名,其崗位職責是:貫徹執(zhí)行國家財務管理的各項規(guī)定,完成財務工作任務,保證資金的安全運行,利用財會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2.廣東省技術推廣站辦公室人員1名,其崗位職責是:協(xié)助領導完成辦文辦會、日常接待、事務管理、資料及檔案的整理,為站各項業(yè)務工作提供服務;根據上級的要求,完成其他交辦的工作任務。
3.廣東省技術推廣站融資擔保科人員1名,其崗位職責是:為中小企業(yè)提供各類融資擔保服務,為中小企業(yè)融資擔保服務平臺建設提供后勤保障工作,完善相關資料及檔案的整理;根據上級要求,完成其他交辦的工作任務。
(二)資格條件
1.財務人員崗位: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財會類專業(yè)。
(2)具有會計師職稱、兩年以上財務工作經驗。
(3)45歲以下(截至2011年7月31日),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團隊意識,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報考者,需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2.辦公室人員崗位: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
(3)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文字寫作能力。
(4)45歲以下(截至2011年7月31日),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團隊意識,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報考者,需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3.融資擔保科人員崗位:
(1)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2)具有兩年以上中小企業(yè)服務工作經驗。
(3)45歲以下(截至2011年7月31日),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和團隊意識,愛崗敬業(yè),誠實守信,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報考者,需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三)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納入事業(yè)單位編制,按照省直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和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薪酬待遇。
四、招聘辦法
(一)報名
采取信函、電子郵件的方式。具備報名條件并有意應聘的人員請登陸廣東技術創(chuàng)新網(http://www.gdtg.com.cn/)人才招聘下載并如實填寫《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的各項內容。將此報名表郵寄到我單位或發(fā)送到我們的電子郵箱。
(二)報名時間
2011年6月15日9:00至6月17日17:00時。
(三)資格審查
6月20日至21日,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者攜帶以下材料到招聘現場進行資格審查。
1本人畢業(yè)證、學位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職位所需資格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張;
3工作經驗證明;
4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職位。
報考者應保證以上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材料齊備且真實的報名者發(fā)放準考證。
(四)考試
1.筆試:筆試主要內容為招聘崗位的基本知識和相關主觀題。
筆試地點、筆試時間在“廣東技術創(chuàng)新網”“人才招聘”欄上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筆試成績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技術創(chuàng)新網上公布。
2.面試:筆試成績達到60分(總分100分)才有資格進入面試,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據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采用結構化面試題目,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考評小組共七人,由站黨委成員、辦公室相關人員參加。
面試的地點、時間另行通知。
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我站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的要求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將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文件中的要求進行考察,并對符合條件人員予以公示。若體檢和考察達不到文件規(guī)定要求的,將按照總成績排名進行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名單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技術創(chuàng)新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
七、聯(lián)系方式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連新路11號廣東省技術推廣站辦公室。郵政編碼:510030
聯(lián)系人:梁先生 夏小姐
電話:020-83353339
傳真:020-8339677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廣東省技術推廣站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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