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源城區2011年招考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源城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我區決定公開招考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類別、科目及人數
本次招考中小學教師共120名,分“公開招考中小學教師”和“面向全市招考優秀中小學教師”兩個類別。 (一)“公開招考中小學教師”科目、人數
(二)“面向全市招考優秀中小學教師”科目、人數
二、招考范圍、條件
(一)“公開招考中小學教師”招考范圍、條件
1、招考范圍:
⑴2011年7月9日前戶籍在源城區的大專院校畢業生(含入讀全日制大專院校前戶籍在源城區但現暫未遷回源城的應屆畢業生)。
⑵2011年7月9日前戶籍在源城區的居民的子女、配偶。
2、報考條件:
⑴遵紀守法,無違紀違法記錄。
⑵35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⑶報考初中教師須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報考小學教師須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或全日制中師畢業后取得大專以上學歷,其中報考小學英語、美術、音樂、體育和計算機學科的須專業對口。非師范類同等學歷須同時具備相應專業的教師資格證書。
⑷身體條件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的相關規定。
⑸服從源城區教育局統一調配。
(二)“面向全市招考優秀中小學教師”招考范圍、條件
1、招考范圍:河源市內在崗公辦教師。
2、報考條件:
⑴40周歲以下,即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⑵報考初中教師須師范類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報考小學教師須師范類普通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且專業對口。
⑶曾獲得河源市市級(含市教育局)以上表彰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等個人榮譽稱號。
⑷其他條件須符合(一)“公開招考中小學教師”報考條件第⑴、⑷、⑸條。
三、報考辦法
報考者于7月19日—22日到源城區教育局五樓報名,報名時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張。
(三)區外公辦教師須出具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四)報考者屬于源城區居民的子女、配偶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五)除2011年應屆畢業生外,其他人員還應提供縣(區)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材料,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四、考試及聘用
(一)考試形式:⑴筆試;⑵面試。其中,“面向全市招考優秀中小學教師”報考者免考筆試。
(二)筆試內容:考察教育法規、教育學、心理學等知識和教育教學技能水平。具體的考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報名時詳見《報考須知》。
(三)面試人選的確定:筆試為面試的資格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人數和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擇優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四)面試:面試以說課為主,具體形式詳見《報考須知》。
(五)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聘用人選的確定:根據考試總成績,等額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組織擬聘用人選集中到指定醫院體檢,身體條件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將予聘用。
(七)工作調配:聘用人員確定后,由源城區教育局統一調配,不服從調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聘用手續:對正式聘用人員,源城區教育局將會同編制、人事、財政等部門及時辦理建檔、納編、套資等相關聘用手續。
河源市源城區招考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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