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教育教學發展的需要,特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28名(越秀區教育系統在編人員不參加本次公招)。具體參加招聘學校的簡介請查閱廣州市越秀區教育信息網。
一、招聘的職位及人數(詳見招聘職位表) 中學教師11名、九年制學校教師3名、小學教師6名、特殊教育學校教師5名、職業中學教師2名、直屬單位教師1名,共28名。 二、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須具備2009年省人民政府139號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要求的基本條件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具體見附件3);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 本科或以上學歷,具有應聘學科對應的執業資格者,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大專或以上學歷且具有應聘學科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其中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也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學士(含學士)以上學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應聘學科對應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者,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本科或以上學歷且具有應聘學科對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 (3)因本區教育發展需要,本次招聘小學教師(6人)除應符合上列條件外,年齡限定在28周歲以下(1983年5月1日后出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含持有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者)應聘條件(需同時具備): (1)具有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同時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一致; (2)通過普通話水平測試。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甲等或以上,應聘其他職位的應達到二級乙等或以上; (3)應聘示范性高中、外語特色學校英語教師職位(廣州市第7中學、廣州市育才中學、廣州市華僑外國語學校),應通過英語專業八級考試,應聘其他學校英語 教師職位,應通過英語專業四級以上考試(大學英語六級不能等同于英語專業四級);應聘其他學科(音樂、體育、特殊教育、動畫專業除外)教師的應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非廣州市生源的,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基本條件》。 3、所有應聘人員必須持有與職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需承諾在轉正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用人單位將終止聘用。同時,應聘人員在進行資格審查過程中需在《越秀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核目錄表》內作出注明承諾。 說明:“應屆畢業生”指全日制應屆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11年應屆畢業生及持有效暫緩就業協議書的往屆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規定條件的其他人員。 4、通過考試擬聘用的人員還應提供由廣東省教育廳出具的學歷、學位鑒定證明。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 每個學科的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5以上才能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視情況合理調整招聘人數)。 應聘者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 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4日(星期二)上午9∶00時至6月16日(星期四)下午5∶00時。成功報名的應聘者,通過網上支付系統繳納報名、考務費用每人50元。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因本人原因未能參加考試者不予退費。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17日(星期五)下午5:00時。 須參加筆試者網上報名時,暫不填寫具體應聘單位,只填應聘學科(詳見附件1),并于6月22日(星期二)下午17:00時開始通過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 障局網自行打印準考證;免筆試者在報名同時填報具體應聘職位(詳見附件2),免筆試者只要報名并成功繳費即可,無需打印準考證。每位應聘者限報1個職位(社會人員需在備注欄中注明檔案所在單位名稱、詳細地址和郵政編碼)。 免筆試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博士研究生學歷; (2)具備國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學歷且有碩士學位和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大專及以上學歷且同時具有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上述免筆試人員所修學的專業和職稱必須與應聘的職位相對應。 (二)考試 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由筆試、面試、試教三個環節組成。 1、筆試 筆試時間為6月2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教學相關公共知識,體育專業、特殊教育學校教師職位加考相關專業知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分值為100分,不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于6月29日(星期三)在越秀區教育信息網公布。 2、資格審查 7月1日(星期五)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方可參加面試。參加資格審查者憑《資格審查目錄表》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安排的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關于2011年越秀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核的通知》(附件4),不 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同時辦理參加筆試入圍人員填報應聘詳細職位志愿。 確定資格審查名單的方式: (1)根據招聘單位的類型(中學、小學、特殊學校、職中、直屬單位),按照招聘學科人數,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招聘1人的,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10 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招聘2人的,以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1∶8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招聘3人或以上的,以招聘人 數與筆試人數1∶6的比例確定從筆試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招聘人數與筆試人數未達到上述比例的,參加筆試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成績為60分以下 者、缺考及考試零分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審查。 (2)符合免筆試條件的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審查程序。 3、面試和試教
7月5日(星期二 )至7月6日(星期三)進行面試和試教。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應聘者應符合公布職位的資格條件,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資格,所交費用不予退回。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與職位相適應的情況,包括口頭表達能力、掌握相關專業知識的情況及判斷、分析能力等。面試分數占總成績的30%。面試成績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并在越秀區教育信息網公布。 按面試的成績高低順序,以各職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從面試進入試教人員的名單,入圍名單由招聘單位通知考生。未達到上述比例的招聘職位,參加面試人員全部進入該職位試教。試教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工作技能。試教分數占總成績的70%。 按面試及試教分數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總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三)體檢和考核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1年修訂)(見附件5)執行,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遞補。 (四)聘用和公示 擬聘用名單在越秀區教育信息網、越秀區信息網、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或在三個月內未能配合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該職位空缺,不再進行補錄。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注意事項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 (一)凡沒有按時取得相應任職資格證書的應屆畢業生。 (二)持省外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半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依據為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 本公告由越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越秀區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咨詢電話:87665521 投訴電話:18819138423 越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越秀區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