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工作需要,我中心計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若干名(非編制內(nèi))。為更好地選拔優(yōu)秀人才,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告如下:
一、聘用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熱愛祖國,有良好的政治素質(zhì)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房地產(chǎn)中介、工程維修、計算機、檔案管理、宣傳策劃、物業(yè)管理、中文等專業(yè)。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jīng)驗;普通話、粵語流利,文字綜合能力強,專業(yè)素質(zhì)高,能熟練操作計算機并熟悉各種辦公軟件。
3.有廣州市常住戶口并可自行解決住宿。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體健康,體檢合格。
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接受其報名申請。
二、招聘辦法
(一)報名
1.時間:2011年5月26日 - 6月15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點:越秀區(qū)豪賢路193號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西11樓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1114室。
3.應聘報名時,持《廣州市保障性住房事務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有關證件(含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學位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小一寸彩色近照2張。資料填寫應真實、準確。
4.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應主動將應聘意向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并經(jīng)其同意。未經(jīng)原單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將電話通知參加應聘面試人員。
三、福利待遇
(一)試用期工資2300元,試用期1個月。
(二)試用期滿,條件符合要求者簽訂聘用合同。
(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和休假等福利按照有關政策文件執(zhí)行。
(四)住房、交通自理。
(五)被聘用人員每月工資及其他福利享受我中心同類人員有關待遇;用工方式按我辦有關規(guī)定辦理。
聯(lián)系人:林小姐,王小姐 聯(lián)系電話:83191946,83192795
地址:廣州市豪賢路193號11樓,郵編:510030
廣州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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