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本市職員招聘有關規定,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深圳市光明新區綜合辦公室直屬事業單位新聞中心擬公開招聘藝術類職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考對象。
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人員均可報考。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光明新區新聞中心藝術職員公開招聘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見附件1)。
2010、2011年深圳生源或深圳院校應屆畢業生符合條件的也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對招考范圍的要求:
戶籍要求為“市內”的職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有下面兩類情況者,可按市內戶籍人員報考:
(1)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 2011年5月30日(下同); 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市外戶籍雇員或臨聘人員符合本市戶籍人員報考條件的,在我市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中的相同崗位雇用或臨聘的,其雇用或臨聘時間可以累計,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臨聘的,可累計為臨聘時間。
(2)2011年5月30日前結婚,配偶具有深圳戶籍,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要求:
(1)學歷必須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職位。如:學歷要求為“大專”,本科及以上學歷不能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則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均可報考;
(2)職位要求為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職位未要求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學歷的,深圳戶籍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要求: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要求一致。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5);
(2)所學專業必須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美術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美術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藝術學”,則不符合要求。
4.對報考年齡的要求:
報考的年齡要求為30歲以下(即1981年5月30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6年8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5.現役軍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法、時間及地點。
1.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接受報名;
2.報名時間:2011年6月20日~2011年6月22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報名地點:深圳市光明新區管委會第二辦公區2棟101室;
4.聯系方式:0755-88211659,王先生。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發放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
1.提交材料
報名者應提供如下所列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職員報名表》(原件,空表見附件2);
(2)身份證及戶籍本;
(3)學歷證書;
(4)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4,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5)普通話等級證書;
(6)與職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7)獲獎、榮譽證書(如有的可自愿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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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提交材料的說明
(1)職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
(2)職位要求有作品獲獎或作品被采用的須提供政府或專業行業協會頒發的證書。
(3)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4)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三)注意事項。
1. 報名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者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面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5.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辦理聘用手續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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