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農業信息中心2011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的有關規定,惠州市農業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名惠州市農業信息中心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的辦法招聘相關人員,確保聘用人員素質。 二、用人單位簡介 惠州市農業信息中心為惠州市農業局直屬正科級事業單位,經費由市財政核撥,其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農業信息化的組織和實施工作;負責農業信息的采集、匯總,為“三農”發展提供政策、技術、產品、市場等信息服務;為局機關電子政務提供網絡維護和技術支持。
三、招聘職位
具體職位見附件1。 四、招聘人員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一)全日制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年齡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截至2011年8月31日); (二)具備具體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三)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較好的語言表達和溝通協調能力,責任心強; (五)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其他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報考。 五、報名要求 (一)現場報名時間:2011年8月16日-2011年8月18日(正常上班時間)。 (二)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且有意到惠州市農業信息中心工作的考生,將應聘材料電子版發到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進行預報名,再帶齊有關材料進行現場報名。 (三)報名地點:惠州市農業局人事科,聯系電話:0752-2808244。 (四)報名要求: 1.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2份,可在惠州農業信息網站(http://www.hznyj.gov.cn/)下載。 2.報考者報名時需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證書原件及以上證件復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藍底彩照5張。 3.報考者每人限報1個職位,同時應在備注處明確是否同意服從調配。 4.報名填寫的資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資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和聘用資格。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總成績為100分,即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考試工作由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惠州市農業局具體組織實施,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考試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惠州市紀委派駐農業局紀檢組派人進行監督。 4.考生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七、體檢和考核 體檢根據考試總成績,每個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由惠州市農業局負責組織擬聘人選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惠州市農業局根據考生體檢結果確定考核人選,考核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同時核實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偽。考核人對考核鑒定的真實性負責。 八、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通過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惠州農業信息網站(http://www.hznyj.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九、聘用和相關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惠州市農業局將聘用人員的請示、《廣東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核表》(一式三份)、考核鑒定等材料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與聘用人員簽訂《廣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被聘用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執行國家和廣東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需說明的問題 (一)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或在考試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時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監督電話:惠州市紀委派駐市農業局紀檢組0752-2891929,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752-2890727。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1.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面試、體檢的,擬考核人選不配合考察人員進行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未按規定辦理手續的; 2.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 3.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用人員本人的。 附件:
附件1。 附件2.
惠州市農業局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1:
惠州市農業信息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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