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坐落在祖國的北部邊疆——內蒙古自治區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相結合的多科性教學型大學。內蒙古工業大學前身是始建于1951年的綏遠省高級工業學校,1958年在清華大學、天津大學等高校的重點支持下成立了內蒙古工學院。學校曾隸屬于原機械工業部,1983年劃歸內蒙古自治區,1993年 更名為內蒙古工業大學。在多年的辦學實踐中,學校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以人才培養為根本任務,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師資隊伍建設為關鍵,不斷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大教學投入,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經過五十多年的建設,學校已形成了本科、碩士和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 整體辦學水平居自治區一流、在國內有一定影響。
為 適應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積極推進高校用人制度改革,面向社會廣泛引進優秀人才,促進師資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鞏固師資隊伍建設在學校工作中的關鍵地位,切實完成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實現學校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規范學校引進師資、補充工作人員的考試、考核程序,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事廳 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內人發〔2006〕65號)和《自治區人事廳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通知》(內人發〔2005〕22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內人發〔2009〕83號)和《內蒙古區直事業單位統一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工作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1〕15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在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進人計劃內,遵循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精簡高效、按需設崗、按崗聘用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的條件
(一)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能夠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愛崗敬業、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服務意識,能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努力學習、勤奮工作。
(三)具有聘用崗位所需的理論知識,并具備一定的教學與科研能力。
(四)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
(五)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六)招聘人員年齡原則上限制在35周歲以下。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總人數為70人,具體崗位需求和條件詳見《內蒙古工業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四、報名
應聘人員在
規定時間內通過郵寄、E-mail、現場報名等方式到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或本人學科所在學院報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提交本人求職申請、簡歷,并附學歷、學位、英語水平、計算機水平等證書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通過E-mail方式報名時無需提供各種證件的掃描件,附件大小控制在3M以內。筆試和專業測試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結束后另行通知。
報名時間:2011年6月25日--2010年6月30日
郵寄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愛民街49號 內蒙古工業大學人事處(或學科所在學院)
郵政編碼:010051
學校網址:http://www.imut.edu.cn
聯系電話:0471-6575701 6577133(或學科所在學院聯系電話)
E-mail:[email protected](或學科所在學院E-mail)
聯系人:王鑫 趙劍峰(或學科所在學院E-mail)
五、資格審核
報名結束后,用人單位將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公布初審通過人員名單。應聘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方可參加用人單位和學校統一組織的筆試、測評面試與考核。每個招聘崗位與應聘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4以上方可實施公開選拔(博士研究生除外)。
六、招聘辦法
招聘采取考試(由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組成)的辦法。碩士學位應聘人員需要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測試,博士學位應聘人員只需進行專業測試。
(一) 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采取閉卷形式,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考試內容為高校教師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滿分100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測評面試人選,對同一崗位因成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所有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分;對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儲備計劃的“儲備人才”,筆試成績上加2分;同時具備以上兩個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上加3.2分。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出具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方可加分。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主要以試講和提問為主,著重測試應聘人員的業務素質、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專業測試統一實行百分制,由評委現場打分,取平均分為最后得分。專業測試總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政策加分。
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專業測試成績上加3分;對在我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西部計劃志愿者”、“民生工作志愿者”、“農村牧區特崗教師”、“三支一扶”大學生和列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儲備計劃的“儲備人才”,專業測試成績上加2分;同時具備以上兩個加分條件的,在專業測試成績上加4.8分。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出具相關部門的證明材料方可加分。
(三)初步確定擬聘人員
博士學位應聘人員的專業測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碩士及以下學位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如下公式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40%+專業測試成績×60%
按照總成績排名,每個崗位從高分到低分初步確定擬聘人選(如同一崗位計劃聘用的最后一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列,進行加試最終確定擬聘人選)。同等條件下985、211院校畢業生優先。
七、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對<關于明確公務員錄用體檢中肝臟生化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考錄函[2010]13號)要求,體檢工作由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被取消資格的,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測試中符合錄取分數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考核
人事處對初步確定的擬聘人員進行思想、道德考核,并結合個人檔案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應聘資格,從參加該崗位專業測試符合錄取分數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事處對考核合格者匯總后提出聘用建議,報主管校領導審批。
八、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內蒙古工業大學網站和內蒙古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7天。
九、辦理聘用手續及待遇
學校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報人社廳主管部門審批、備案,聘用人員與學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享受國家及學校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十、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對違反有關工作紀律的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或行政處分;對違反考試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考試資格。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監督電話:0471-6944911
內蒙古工業大學監督電話:0471-6575724
附件:內蒙古工業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內蒙古工業大學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內蒙古工業大學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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