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經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崗位結構比例范圍內,根據崗位空缺額情況,制定招聘方案。內容如下:
學院簡介
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公辦全日制獨立設置的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現有7系3部。有1個國家級精品專業,3個天津市精品專 業;4個中央支持建設的重點專業。另有4門國家級精品課程,19門省部級精品課程。教學設施完備、先進,擁有國內領先水平的各類專業實驗室、實訓基地50 余個。現有在校生7000余人。
學院自2011年3月首批進入位于海河中游南岸的中國-天津海河教育園,該園區是教育部和天津市共建的國家級高等職業教育改革示范區。學院占地總面積800畝,建筑總面積16.9萬平方米,包括教學樓、實驗樓、圖書館、宿舍樓、運動場、食堂、辦公樓、會議中心等。
學院是國家計算機應用與軟件技術專業領域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培訓示范基地;教育部、天津市濱海新區技能型緊缺人才培養基地;天津市軟件人才培養示范基地和示范性實習基地;天津市電子信息技術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國家教師科研基金科研興教示范單位。
基本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招聘程序,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
筆試、面試、體檢、崗位實踐考察、公示等程序,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招聘范圍及待遇
企事業單位中具有副高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者或“211”大學全日制博士、
碩士畢業生(含2011屆應屆畢業生)。注:有企業經歷和工程、科研項目者優先
被聘用人員按照學校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為我校正式事業編制職工,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院相關政策執行。
招聘流程
(一)信息發布
在天津人事信息網http://www.tjpnet.gov.cn、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校園網主頁http://www.tjdz.net以及其它媒體發布招聘信息。發布日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崗位:專業教師和實驗實訓教師
擬招聘數量:專業教師11個、實驗實訓教師5個
條件:1.思想進步,熱愛教育事業;
2.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3.取得國家承認的全日制研究生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email protected],主題:姓名-應聘崗位,如“張三-電子技術系專任教師”。
咨詢電話:58017706、58017707
(四)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學校人事處根據所收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會同用人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初審后公布筆試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及參加筆試和面試的應聘者名單,應聘者可通過學院網站查詢結果。(因為工作量較大,不符合我校本次招聘條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參加面試的應聘者請攜帶審核的資料如下: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的專業方向相符或相近;
5.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人員年齡40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別優秀或緊缺學科專業的人才可適當放寬條件要求。
具體招聘崗位和專業要求見“附件一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教師崗位招聘計劃”。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2011年5月26日前(每人只能應聘一個相應崗位,如不注明所應聘崗位的一律不接受報名)。
報名方式:符合條件的應聘者請將電子簡歷發至
2.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獲獎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該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5.《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原件(藍黑鋼筆填寫)一份。見附件二
(五)考試和考核
1.方式
考試、考核方式以筆試加試講的形式進行。
筆試部分參加由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相關專業考試,并進行適時團隊合作能力測評。筆試考試成績的確定:相關專業考試和適時團隊合作能力測評各占50%。
試講部分主要針對專業知識內容。闡述理論觀點,深入分析重點、難點,回答專家組的提問。從中觀察應聘人員的語言組織能力、表達能力;針對具體問題的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專業知識的掌握程度、應用水平等。
通過筆試加試講的考核形式,以期獲得該應聘者的全面能力的認可,將最適合的應聘者召入學院的教師隊伍,促進學院教師隊伍的健康發展。
2.成績核定
考試、考核成績以筆試加試講核算成績;筆試部分占50%,試講部分占50%,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六)體檢與考察
1.根據應聘人員成績排名,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參加體檢人員在學院組織下到指定的三甲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的項目、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 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費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合格人員的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遞補參加體檢。
2.體檢合格者,由學校組織崗位實踐考察,被考察人員進入工作崗位參與具體實際工作。
(七)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考察結果,學校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將擬聘用人員及擬聘崗位在學校校園網和人事處主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將擬聘用人選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備案后,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
五、有關問題說明
1.應屆畢業的博士、碩士研究生是指2011年畢業(須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位者,所簽就業協議將自動失效。
2.學院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教師隊伍的招聘工作。應聘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是真實、準確的,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馬上終止應聘資格,后果自負。
六、監督
本方案由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招聘工作由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紀委負責監督。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58017706(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58017799(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紀委)
附件:1.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11年招聘計劃表
2.天津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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