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吉林省部分省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公告(13號)
根 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于全面建立和進一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 省直事業單位人員招聘制度的意見》(吉人社字〔2009〕35號)精神,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決定: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所屬4個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4個事業單位共招聘工作人員16名,具體各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
二、報名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5.年齡要求詳見附件1,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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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工作經歷、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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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招聘單位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1年8月1日、2日9:00—16:30。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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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者須填寫《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并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 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一式一份、3張近期同底(6個月內)正面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1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 指導部門簽屬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多個崗位的報名無效。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的方式報名,在面試前資格復查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ㄋ模┵Y格審查及繳費
由用人單位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現場進行繳費。外地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在對證書原件進行復查時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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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開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
�。⿲罂既藛T進行資格審查后,由各單位按考試形式發放《面試準考證》或《筆試準考證》,具體發放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通知,聯系人及電話詳見附件1。
四、招聘考試
考試根據招聘單位需求采取面試和加試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面試采取試講、現場答辯、結構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教學科研、綜合協調等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直接進行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方式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 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
如招聘崗位報名人數較多,可視情況加試筆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 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5%、55%,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考試成績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布。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 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 //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 //www.jlzkb.com)為本次公告的發布網站,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可以轉裁。吉林法院網(http: //jlfy.chinacourt.org/)、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http://jsw.jl.gov.cn/)、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http://www.jlsafety.gov.cn/)、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http://sgj.jl.gov.cn/)為此次公開招 聘的工作網站,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556405(吉林省高級法院政治部干部處)
0431—88906343(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
0431—85096310(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人事處)
0431—88904857(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2011年吉林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吉林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吉林省省直機關事務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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