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做好2011年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系統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招聘工作,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 6號)、《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黨辦[2006]35號)和《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201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的通知》(寧人社發[2011]1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質監系統實際,現制定以下簡章: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研究生學歷并取得碩士以上學位;
3、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身體健康。
三、招聘單位、數量和崗位要求
1、寧夏食品檢測中心2名,專業技術崗位,農產品加工及儲藏工程專業和食品科學專業各1名,27歲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寧夏標準化院2名,專業技術崗位,機械和計算機專業各1名,35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程序、步驟
1、報名。報考人員于2011年6月29日至2011年7月1日期間將報名登記表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進行報名,經初審符合條件的通知進入資格復審。
聯 系 人:陳 華
聯系電話:0951-6038057
2、資格條件復審。2011 年7月3日應聘者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歷證、學位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專業技術職稱證(已取得職稱資格證者)、1 寸彩照 2張及報名表到寧夏質量技術監督局人事與老干部處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銀川市解放西街西橋巷95號南樓五樓,電話:6038057),復審合格后,正式填寫 《報名登記表》,發放準考證。
3、考試。根據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參加高層次急需人才招聘的人員,原則上只進行面試。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在3:1之內,所有報考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如報考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大于3:1,將在正式面試前進行初試篩選,擇優確定3:1比例的正式進入面試人選。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面試采取現場應答、基本技能操作等方式,考核應聘者綜合素質以及對應聘崗位的適應能力和實際操作能力。面試由自治區質監局組成考核組(由專家、領導等共5人組成),統一組織實施。
4、確定擬聘對象。按照面試結果,根據得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擬聘對象。
五、試用考察和聘用
擬聘對象確定后,先進行半年期的試用,試用期滿后組織考察、體檢。合格者,公示后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確定聘用關系,按照寧黨辦[2009]47號文件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保險等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不得聘用,解除試用期。
寧夏回族自治區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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